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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审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、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-04-30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       乡村复兴促进法草案三审稿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拟充实支持城乡交融开展的政策措施,严厉标准村庄撤并,严禁违犯农民意愿、违背法定程序撤并村庄。

  草案拟充实支持城乡交融开展的政策措施,增加规则,依照便当民众消费生活、坚持乡村功用和特征的准绳,量体裁衣布置村庄规划,依法编制村庄规划,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立,严厉标准村庄撤并,严禁违犯农民意愿、违背法定程序撤并村庄。

  相比于草案二审稿,三审稿将保证国度粮食平安的内容移至总则,并在保证国度粮食平安应当坚持的准绳中增加"坚持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"。

  草案增加规则,国度实行重要农产品保证战略,构建科学合理、平安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应保证体系;严厉控制农用地转为建立用地,严厉控制耕地转为林地、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。

  草案同时增加了一条保证种子平安的特地规则,包括∶增强农业种质资源维护应用和种质资源库建立,施行育种关键技术攻关,鼓舞种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行,树立并施行种业国度平安检查机制,促进种业高质量开展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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